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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中路边车辆,谁来“买单”?

时间:2023-10-17 10:45:59

常州律师据中国法院网讯:车辆停于路边停车位内,却被高空坠物砸中致多处损伤,赔偿的主体究竟是谁?物业公司还是具体侵权人呢?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审结了一起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

  2023年端午节期间,卢某将自己的轿车停于铜陵市某小区路边停车位内,不巧被路边某住宅上窗户玻璃碎裂掉落的碎片砸中,致卢某轿车的后挡风玻璃毁损及车身多处坑印。为维修车辆,卢某共花费4600元,究竟谁来为该笔费用“买单”,成为卢某及家人的揪心事。

  事后,卢某从小区物业调取监控发现,是位于小区内靠马路的一栋住宅25层的某住户外窗破碎,碎片脱落砸中了自己的爱车。卢某多次上门协商却始终找不到人,后发现该房屋无人居住。无奈之下,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主赔偿损失。

  2023年10月,经开区法庭受理该案后,积极联系,多方沟通,起初房主以外窗碎裂系自然爆裂,其并无责任为由进行推脱,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房主主动联系卢某并给付了全部赔偿款。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对高空坠物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依据该条规定,本案中的侵权人如果不想承担赔偿责任,则需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而审理中,25层的该住户始终认为自己的外窗系自然爆裂,并非有意为之,无需赔偿,但这样的想法并不被法律所认同。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定期检查房屋现状,不论房屋是闲置还是使用居住,要做好以下工作:检查好门窗边沿螺丝、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阳台、天台上的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是否严重渗水等,如遇刮风下雨天气更要谨慎小心。

  高空坠物很危险,也许你随意扔出或从你家掉出的一个很细小的物品,因为重力加速度就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本案对普通市民特别是高层住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建筑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实际使用人,需要定期做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建筑设施安全、排除安全隐患,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否则事故发生后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其作为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否则,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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